【喔刷伙伴】和女朋友分手了,一起刷的信用卡誰來還?

有個朋友問喔刷小編,和女朋友相處的時候很好,當時用信用卡給女朋友買了很多東西,還用信用卡給女朋友分期買了iphone12,現在和女朋友分手了,一起刷的信用卡要自己來還,還款壓力很大,可不可以讓女朋友一起來還款?喔刷小編找到了一個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:
案發背景:
小萍和她的前男友小林都是平潭人,雙方在確定情侶關系后,開始共用小萍的信用卡。在日常生活中,小萍的信用卡是放在小林身上的。小到吃飯,買衣服,大到買手機,用的都是小萍的信用卡。有時候小林也會利用信用卡進行“套現”,用作生活周轉資金。當時,雙方感情甜蜜,共同約定,信用卡交給小林保管,欠款也交給小林負責歸還。
時間久了,問題就來了。由于兩人揮霍無節制,前期拆東墻補西墻還能把信用卡欠款還上,但隨著開銷增大,兩人“山窮水盡”,無法還清信用卡,感情危機也隨之爆發。
后來,小萍提出了分手,兩人一拍兩散。等到信用卡還款日,小萍傻了眼,信用卡里還欠著很多錢。她便找小林要求還信用卡的錢,多次協商后,小林答應還錢并且立下借條,承諾會按期還款,若未按期還款,則按月利率 2%計算利息。
可是之后小萍再三催討,小林卻變了卦,認為信用卡是談戀愛時一起花的,憑什么由他一個人還。小萍十分氣憤,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。
法院判理:
在法庭審理中,小林辯稱,借款不是事實,小萍在戀愛期間開銷很大,導致信用卡欠款,借條是在小萍找人暴力威脅之下他才寫的,因此他不同意還款。小萍則否認了小林所言,強烈要求林某還款。小萍還說為了避免逾期,她經民間高利借錢償還信用卡,請求法庭支持要求林某按約定的月利率2%償還利息。
平潭法院經辦法官認為,根據信用卡的性質,不管誰用了信用卡,持卡人小萍對銀行均有還款義務。因此,在小林未及時償還借款的情況下,小萍有義務向銀行還款并支付相應利息。
法官解釋,事實是小林借用了小萍的信用卡并用于消費,因此雙方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。經雙方結算,小林向小萍出具了借條予以確認,小萍有權在小林未及時還款的情況下要求小林還清欠款及利息(年利率24%以下的利息受法律保護)。
小林反駁稱,借條是受小萍脅迫簽下的,根據法律規定,小林需要對此事實拿出證據。此案中,小林未能提供證據加以證明,也未在當時向公安機關報案,因此其抗辯理由法院不予采納。在這里,法官特別強調,如果你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出具借條,一定要立即向公關機關報案,或者,在出具借條后一年內除斥期間向法院提出撤銷權之訴。
法官說,由于小林與小萍之間的借貸關系系刷信用卡產生的,有別于普通民間借貸關系,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,小林未及時還款時,銀行并不能要求小林還款,而小萍有義務向銀行還款并支付相應利息。因此,當小萍在小林無法償還借款時需要自行籌措款項償還銀行,其主張欠款利息月利率2%亦未違反法律規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
喔刷伙伴期待您加入支付行業,與我們共創輝煌!喔刷MPOS,易多付電簽,都是正規資質,一清機,安全可靠!靠譜的喔刷MPOS,助您走上致富之路。